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關于開展數字產業集群培育試點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10-24 點擊:次
各設區市財政局、數字經濟主管部門,贛江新區財政金融局、經濟發展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數字經濟集聚區培育提升行動”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培育壯大數字經濟發展動能,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決定開展數字產業集群培育試點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引導推動從事數字產品制造、數字產品服務、數字技術應用、數據要素驅動的企業主體及相關機構形成協同共生的產業組織形態,構建數字產業集群梯次培育格局,激活數據要素價值潛力,促進我省數字產業高質量集聚發展,提升我省數字經濟發展核心競爭力,為加快發展數字經濟提供支撐。
(二)支持對象。2025-2027年擇優選取40個左右地區開展試點,其中,2025年首批選擇10個地區開展試點。申報試點的地區應為縣(市、區)、開發區。鼓勵2個及以上縣(市、區)或開發區聯合申報,但需明確牽頭申報主體。
二、試點領域及支持方向
(一)試點領域。重點圍繞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虛擬現實等新興產業,數字文創、數字健康、數字能源、數字農業等融合產業,聚焦以數據為關鍵生產要素的數據產業,發展定位清晰、發展目標明確,通過政策引導、資源集聚、創新驅動等系列舉措,逐步形成產業鏈協同和區域協同的發展格局,打造成以龍頭企業帶動、數據要素為驅動、數據產業為新增長點的數字產業集群。
(二)支持方向。圍繞數字化轉型和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方向重點項目,聚焦打造綜合性數字賦能平臺,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平臺,數據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數據領域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攻關等項目建設,推動數據流通利用,支撐數據要素價值釋放。主要包括:
1.支持重點行業綜合數字化賦能。圍繞交通運輸、電力能源、工業制造、醫療健康、現代農業等重點方向建設綜合性數字賦能平臺,主要聚焦打造跨領域跨行業的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能力,打通產業鏈上下游各環節,加快多條技術路線收斂、驗證多種商業運營模式。
2.支持產業集群綜合數字化賦能。建設面向區域的綜合性數字賦能公共平臺和基礎設施,支撐集群數據應用、技術創新、新模式新場景的首次落地,提供集群內產業鏈供應鏈協同轉型的公共服務。
3.支持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建設。聚焦可信數據空間、數場、數聯網、區塊鏈等技術應用建設區域、行業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按照統一目錄標識、統一身份登記和統一接口要求,鼓勵多種典型數據流通利用技術實踐融合應用。
4.支持重點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建設。圍繞科學研究、工業制造、農業農村、智慧能源、交通運輸、金融服務、醫療衛生、教育教學、商貿流通、人力資源、文化旅游、應急管理、氣象服務、綠色低碳、城市治理等重點行業領域,建設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平臺。
5.支持數據產業公共服務。整合多方資源,聚焦企業和行業發展中的共性需求,為數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普惠化、標準化、專業化服務的平臺載體,包括但不限于行業數據資源的匯聚流通、數據產品開發和驗證、數據產品與服務評測、創新孵化、金融服務、人才培養等與產業發展相關的公共服務的平臺,培育壯大數據企業。
6.支持數據領域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攻關。圍繞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高質量數據集建設、數據標注產業發展等方面重點需求,推動數據領域核心技術、關鍵設備攻關和中試迭代。
三、申報要求
(一)發展定位清晰。以數字產業基礎較好的特定區域(包括但不限于已評定的省數字經濟集聚區、產業園、開發區等)為核心,產業發展規劃目標明確、功能定位科學合理,聚焦試點方向,有相對集聚的產業空間布局,經過培育能夠完成制定的績效目標,在國內同行業有較大影響力。
(二)產業鏈條完整。至少有一家龍頭企業并培育帶動一批緊密關聯的配套數字企業,擁有技術創新型、數字賦能型、平臺服務型或場景應用型的優質企業20家以上。領軍企業和骨干企業引領作用明顯,有效帶動本地產業鏈上下游的中小企業成長,有力促進產業鏈企業共生共贏。
(三)創新能力突出。構建了多層次創新平臺,集成開放創新基礎設施和服務資源,與行業領軍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創新合作機制,形成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協同創新。
(四)服務體系健全。具有較完備的支持產業發展的政策舉措,能夠有效引導資源要素向主導產業、特色產業集聚,集群管理機構、行業協會等集群促進組織發揮作用明顯,集群科技服務、知識產權、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較為完善。
(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
四、資金支持
(一)資金分配。省級統籌數字經濟發展資金對入選試點地區給予定額資金支持,其中,國家級開發區不超過1500萬元,省級開發區、縣(市、區)不超過1000萬元,聯合申報的共不超過1500萬元。試點期內分批下達支持資金,獲批試點當年撥付不超過70%資金,剩余資金根據績效考核評價結果撥付。
(二)資金使用。獎補資金應用于支持試點培育的數字經濟重點項目,具體項目和支持額度由集群所在設區市數字經濟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根據試點內容審核確定并報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備案。已從其他渠道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資金支持。要嚴格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級預算及償還債務,不得用于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不得用于辦公用房維修改造、新建改擴建政府性樓堂館所等明令禁止的相關項目建設,不得用于政府數字化平臺項目建設。
五、組織實施
(一)組織申報。各設區市數字經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認真摸底,組織地區開展申報。試點實施期為2年,申報地區要立足自身實際編制實施方案,應包括工作基礎、工作目標、建設任務、資金使用方向、保障措施等內容,并附相關佐證材料,敏感材料請勿在申報材料中體現,請各地匯總直接刻盤報送(模板見附件)。
(二)初審推薦。各設區市數字經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負責審核申報材料,擇優推薦申報地區,并向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省財政廳報送推薦函,2025年每個設區市最多推薦2個試點地區(聯合申報算1個試點地區)。已納入試點范圍的地區在后續年度不再重復申報。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含可編輯電子版、加蓋公章的掃描版和紙質版),由各設區市數字經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于10月27日前提交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電子版同步報送省財政廳。
(三)組織評選。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競爭性評審的申報地區。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采用書面評審和現場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競爭性評審。書面評審主要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以及申報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戰略和地方實際,提出的工作目標、政策保障等是否切實可行,重點項目清單是否符合支持方向等。必要時,由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組織人員現場核查。現場評審主要組織申報地區開展現場答辯。具體評審方案另行下發。
(四)方案批復。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會同省財政廳根據評審得分排名,確定入圍試點名單,按程序公示后予以認定。試點地區實施方案修改完善后,報送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批復。試點地區應嚴格按照批復的實施方案開展工作,如調整需設區市數字經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同意,并報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備案。
(五)績效評價。各地數字經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當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指導試點地區開展績效評價。試點啟動第二年,由設區市數字經濟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試點地區開展年度績效自評,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牽頭進行年度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將與后續資金安排掛鉤,防止出現“重申報、輕落實”的情況。試點期滿后,由設區市數字經濟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試點地區開展整體績效自評,出具書面意見,并報送績效自評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省財政廳組織進行整體績效評價。對于評價結果較差的,將視情況嚴重程度采取督促整改、暫停試點資格、收回獎補資金等措施。
六、有關要求
各地要督促申報單位如實編制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對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負責。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將實行“一票否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避免委托中介機構“編本子”“講故事”、印制豪華材料等情況。
附件:江西省數字產業集群試點實施方案(模板)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0月16日

